无票出口

无票出口用1039合规吗:拿不到进项发票怎么办

无票出口能不能用1039,核心不是有没有发票,而是真实采购、付款、物流和出口资料能不能串起来。

"我这批货是从村里几个小作坊零散收的,人家不给开票,我这单还能不能正常出口?"——这是这类问题在咨询中很常见。答案是:能,而且这正是1039市场采购贸易这套政策最初设计的目的所在,但"无票"不等于"什么资料都不用留",这中间有个关键的边界,很多人恰恰卡在这里。

先说清楚政策依据。税务总局2015年第89号公告《关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的公告》,明确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增值税实行"免征不退"——出口环节不征税,也不退税,因此政策本身就不要求经营者提供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这跟一般贸易(监管代码0110)走的完全是两套逻辑:0110模式下企业要申请出口退税,退税的前提是有合法进项发票作为抵扣凭证,没有进项票,退税这条路直接走不通,很多小工厂正是卡在这一步,才会去找买单出口这类灰色操作。1039从制度设计上跳过了这个环节,是专门用来解决市场集聚区里那些多品类、小批量、货源分散、拿不到增值税专票的商户的出口难题的。

但这里有个容易被误解的地方:政策不要求进项发票,不等于不要求任何交易真实性证明。海关和税务部门审核1039业务的核心逻辑,从来不是"你有没有票",而是"这笔交易是不是真实发生的"。如果一笔交易完全找不到任何佐证材料——没有采购合同、没有付款记录、没有物流信息、连供应商的基本信息都说不清楚——这种情况下即便走了1039报关流程,一旦被抽查核实,同样会被认定为交易背景存疑,轻则要求补充说明,重则影响后续备案资格甚至被纳入重点监管名单。

所以真正能落地的做法,是用"无票但有据"的方式留痕。具体来说,即便供应商不愿意开具增值税发票,以下几类材料仍然可以、也应该保留:一是采购确认记录,可以是书面订货单,也可以是微信聊天记录里对方确认发货、报价、数量的往来内容,这类记录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里同样具备证明力;二是付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能证明款项确实支付给了这个供应商,且金额和交易内容能对应上;三是物流单据,送货单、快递单、装车照片,能证明货物确实从供应商处流转到了你手上;四是产品资料,包括规格、数量、包装信息,方便和后续的报关单信息做交叉核对。这四类材料凑齐,基本能还原出一条完整的"谁卖的、卖了什么、多少钱、怎么运过来的"证据链,即便没有发票,也能经得起核实。

典型场景参考:大朗一家做羊毛衫尾单的商户,货源主要来自周边几十家小型加工点,这些加工点大多是家庭作坊,常年不具备开票资质。这家商户的做法是每次收货都让对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同时保留微信里约定款式、数量、单价的聊天截图,付款一律走对公账户或者可查询记录的第三方支付,从不用现金交易。这样一套流程走下来,虽然全程没有一张增值税发票,但备案审核和后续的银行核实都顺利通过,因为每一笔交易都有完整的旁证材料支撑。

这四类材料背后其实对应着一套法律逻辑:《民法典》第469条明确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微信聊天记录这类电子数据在《民事诉讼法》相关证据规定里同样被认可为证据形式的一种。这意味着即便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和发票,只要能形成完整的、可交叉验证的证据链条,交易的真实性在法律层面是站得住脚的,这也是为什么1039政策敢于不要求进项发票——它依赖的不是发票这一种证明方式,而是整个证据链的完整性。

我们还处理过另一种情况:一家做童装尾单出口的商户,供应商是几个做代工的小型服装厂,这些厂子平时给品牌方代工时能开票,但给这家商户供的是尾货和瑕疵品,走的是内部处理渠道,不走正规开票流程。这种情况下,这家商户的做法是要求供应商至少提供一份带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送货确认单,注明货品、数量、单价,配合银行转账记录,同样顺利完成了1039备案。这说明即便供应商本身有开票能力,只是这一笔具体交易走的是无票渠道,同样适用"无票但有据"的留痕逻辑,不局限于供应商完全没有开票资质的情况。

还有一个容易混淆的概念,是"免征不退"和"完全免税"不是一回事。免征不退指的是这笔出口业务在增值税环节不征税、也不退税,但经营者的经营所得依然要按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综合税负通常在货值的0.25%到0.5%区间,这部分税不能省,也不该有服务商告诉你"1039就是完全免税不用交任何税",如果听到这种说法,基本可以判断对方在误导你,或者根本没搞清楚政策口径。

另外要提醒一句,"无票"和"编造交易"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性质。无票出口走1039,前提是交易本身真实发生,只是供应商开不出发票;如果反过来,是为了凑单据、凑货值而虚构一笔本不存在的采购交易,编造送货单和聊天记录去伪造证据链,这种操作一旦被核实,性质就从"无票但真实"变成了材料造假,风险完全不是一个量级,一旦查实可能牵涉到更严重的法律责任。这也是我们反复跟客户强调的一点:留痕的目的是证明真实,不是制造一套看起来真实的假材料。

也有客户问,如果供应商连微信聊天记录都没有,纯现金交易怎么办?我们的建议是,现金交易本身不违法,但确实会让后续留痕变得困难,如果条件允许,尽量把大额、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往对公转账或者可查询的电子支付方式上引导,哪怕对方不愿意开票,至少资金流向是清楚的;对于确实只能现金结算的小额零散采购,建议至少保留书面的采购登记表,写清楚日期、供应商名称或联系方式、货品、数量、金额,形成内部台账,作为最基本的补充说明材料。

东莞市集采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在协助客户做1039备案和后续报关的过程中,经常会先帮客户梳理一遍现有的货源留痕情况,看看哪些环节已经具备条件、哪些环节需要补强。如果你手上有一批无票货源,不确定现有的单据够不够支撑1039报关,可以直接联系成总,电话/微信13058309597,公众号"1039金牌服务商"上也有更多类似的实操案例可以参考。每家企业的货源结构和留痕习惯都不一样,具体能不能通过审核,还是建议把真实的采购流程说清楚,让人工核实判断,不要凭一篇文章的通用说明就直接套用。

无票货源最怕资料只停在老板手机里

很多无票采购不是没有资料,而是资料散在老板、业务员、仓库和供应商的聊天记录里。真正要走1039,建议先把这些信息从手机里整理出来:供应商是谁,什么时间确认价格,货什么时候送到,谁验收,钱从哪里付出去,最后这批货装进哪票出口。资料越早从聊天状态变成订单状态,后面越好解释。

这一步不需要把小商户变成大公司流程,但至少要做到每票能倒查。尤其是长期合作的小供应商,如果每次都是现金、口头、无送货单,短期看方便,长期看会让出口资料越来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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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问题可以联系成总,电话/微信13058309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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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更新于2026年8月

常见问题

没有进项发票就一定能走1039吗?

不一定。1039不以进项发票作为前提,但要能说明真实采购、真实付款、真实货物流转和真实出口。

供应商不开票,最低要留哪些资料?

建议至少留采购确认、付款记录、送货或提货记录、产品规格数量、装箱资料,并能对应到后续报关和收款记录。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采购证据吗?

可以作为辅助材料,但不要只靠聊天截图。最好配合付款凭证、送货单、装箱记录和供应商信息一起保存。

无票出口和买单出口是一回事吗?

不是。无票出口评估的是采购端没有进项票但交易真实;买单出口通常涉及借用他人主体申报,两者主体和资料逻辑不同。

先测一遍

这类业务适不适合1039,先用工具做个初筛

把产品、金额、货源、付款人和现有资料放在一起看,再决定是否进入人工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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